泰国政宪公报网站宣布
劳工部出台规定严格禁止外国人从事27种职业,例如泰式按摩、手工卷烟、木工雕刻等

4月22日泰媒消息,政宪公报网站劳工部的告示中对禁止外籍人士从事的职业进行了列举。根据《外国务工人员管理法令》(佛历2560年第7节第1条)及《外国务工人员管理法令(第2期)》(佛历2561年修订)赋予的权力,劳工部部长同意了外国劳工政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1日讨论的决议,宣布了以下内容

第一,本通知自其在政宪公报上公布之日起六十天后执行生效。

第二,根据劳动部公告中指定的工作种类,或根据法律要求必须由泰国国籍人士从事的工作种类,皆为在泰王国范围内禁止外籍人员从事的职业。

第三,本公告后第二条中所提及的工作是禁止外籍人员从事的工作。根据国际之间的协定或泰国根据法律规定所需履行的义务,外籍人员皆可按照条件在全泰国各地工作。

第四,本公告后第三条中所规定的工作为禁止外籍人员在泰国的各个地区从事的工作。但有以下条件除外,即外籍务工人员可在有雇主的前提下从事手工业或半手工业类工作。

第五,本公告后第四条所指的禁止外籍人员在泰国的各个地区从事的工作。但有以下条件除外,即外籍务工人员可在有雇主或获得入境许可的前提下从事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在泰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签订的入境人员协议一文中,接受外籍人员在有雇主的前提下进行工作,根据第一条款应符合就业部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六,法律规定中可从事的工作,需从业人员具备从业许可证或是外籍就业证明。即外籍人员有且仅有在具备以上两项证明的条件下才能申请工作证。

劳工部部长R. Jatumongkol Sonakul于2020年4月1日发表

劳工部关于严禁外籍人士从事职业的公告终稿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日

绝对禁止外国籍从事的工作

(1)木雕工;
(2)驾驶员(国际航空飞行员、叉车驾驶员除外);
(3)市场固定摊贩;
(4)珠宝加工;
(5)理发、美容工作;
(6)手工编织;
(7)制席;
(8)手工桑纸;
(9)漆器;
(10)泰式乐器;
(11)乌银镶嵌器;
(12)金银器皿制作;
(13)泰式嵌石制品;
(14)泰式玩具制作;
(15)制钵;
(16)手工泰丝制品;
(17)佛像制品;
(18)纸伞、布伞制作;
(19)除国际贸易代理以外的其他代理;
(20)泰式按摩;
(21)手工卷烟;
(22)导游或旅游业务;
(23)流动摊贩;
(24)泰文打印;
(25)手工抽丝;
(26)文秘;
(27)法律咨询,但以下除外:
(a)仲裁执行;
(b)若仲裁员考虑适用解决争端的法律非泰国法律,在仲裁过程中提供协助的助理;